假面娇妻_第338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338节 (第50/60页)

所以他知道如果继续待在国内,那他最好是不和薇薇见面以及相处。    加上付卫东已经为自己安排好了偷渡,所以他一直在想着到底要不要把微微也带走。    吃完并付过钱后,付卫东就抱着薇薇走了出去。    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多,吃饱了的薇薇又困得不行。加上付卫东给了薇薇安全感,所以连着打了几个呵欠后,依偎在付卫东身上的薇薇就睡着了。    拦了一辆的士后,付卫东就坐了进去。    “安达小区。”    “好的。”    简短的对话结束后,付卫东是静静看着趴在他怀里,还睡得特别甜的薇薇。    至于司机,自然是将精力放在开车上。    半个小时后,熟睡中的李泽听到了敲门声。    拿开妻子那搁在他胸膛上的手,李泽就下了床。    “老公,是谁在敲门?”    “不清楚,我去看下。”    “别乱开门,先看清楚。”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    说着,穿上长裤的李泽就走了出去。    透过猫眼,见站在外头的是付卫东,李泽吓了一大跳。    而当他看到薇薇被付卫东抱着,李泽急忙打开了门。    因不知道该说什么,所以李泽是选择去抢薇薇。    但因付卫东突然往后退,李泽并没有得逞。    “她睡着了,”付卫东道,“我要和你谈条件,要不然我是绝对不会将我女儿交给你的。”

    第744章 有我保护

    “什么条件?”    “条件很简单,”付卫东道,“让她过得比同龄人来得好。”    听到付卫东提出的这条件,李泽有些惊讶。    因为在他的印象里,付卫东完全就是冷血恶魔,所以刚刚他甚至做好了和付卫东搏斗的准备。    “当然没问题,”李泽道,“那你现在就把薇薇交给我。”    “你回答得真轻巧。”    “从薇薇出生到现在,我一直对她很好,所以我回答得轻巧又有什么问题?”李泽道,“我觉得你这个人真的很变态,居然连自己的女儿都绑架。前天孙老师已经明确和你说过,说薇薇是你的女儿,结果你还是没有立马把她送过来。”    “你以为是我绑架了薇薇?”    “难道不是吗?”    “当然不是,”付卫东道,“我还在被通缉,所以我是不可能做出这种很容易让我曝露的事来。我告诉你,绑架了薇薇的人是你的岳父,也就是你老婆的后爸。”    “怎……怎么可能?!”    说出这句话的不是李泽,而是走出次卧室的丁洁。    睡觉的时候她是真空,现在则是穿着一件外套。    要不然的话,她那两颗盈盈雪峰都会轻易被付卫东瞧见。    而在看到丁洁后,付卫东问道:“要是你们两个人离婚了,薇薇是由谁来照顾的?”    “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说绑架了薇薇的人是我的后爸。”    “之前他自己亲口说的,”付卫东道,“你们和警察都是垃圾,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人。而我是直接向道上混的人打听,很轻易就知道了是怎么回事。你后爸因为没有钱吸毒,所以他就和另一个吸毒的做了计划。计划的内容很简单,就是另一个吸毒的把薇薇给绑架了,之后由你后爸负责跟你们索要赎金。而且他还说了,说如果被警察抓到,你可能会看在他是你的后爸的情分上,放过他一马。当然他也说了,说为了防止回来的薇薇泄露了他的身份,他会在拿到赎金以后杀掉薇薇。在我说要弄死他以后,他还用刀指着我,说要把我赶走,顺便把薇薇给强坚了。在听到这句话以后,我就毫不犹豫地杀了他,还顺便把他的命根子给割了。之后我又到楼上把负责绑架薇薇的那个男人也给杀了,我记得他是叫王进。要是警方有找你们,我不介意你们将我的英雄事迹说给警方听。”    付卫东是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说这话,这更是让李泽丁洁两个人都觉得付卫东这个人真的是有够恐怖的。    看了眼李泽后,付卫东就直接走了进去,并将薇薇交给了丁洁。    见女儿睡得很香,丁洁激动得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。    要知道这两天多里,丁洁几乎每天都是以泪洗面的,她甚至担心女儿已经遇害了。    看着丁洁,付卫东问道:“如果你们两个人离婚了,薇薇是归谁抚养?”    “谁说我跟我老公要离婚的?”    “听说而已。”    “我和我老公不可能会离婚,所以薇薇当然是由我们两个人共同抚养的了。”    “随便吧,反正我只要薇薇过得好就行。”    “你这个人真奇怪。”    “因为我把我女儿救出来,你就觉得我奇怪?”冷冷一笑后,付卫东道,“我告诉你,我虽然冷血无情,但我还是会保护由我创造出的生命的。当然我不可能一直保护她,因为我通缉犯。加上我希望她能健康成长,所以我打消了将她带到国外的念头。我告诉你们,只要我还活着,只要我还是自由的,那我就会在黑暗中守护我女儿。如果某天我找到她过得不好,那我就会直接把她给带走。顺便说一句,要是再发生类似的事,那你们将没有资格抚养我女儿。”    “你有资格说我跟我老婆吗?”李泽道,“你把孙老师的肚子搞大以后,你先是说要孩子。等已经没办法人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